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,强化社会监督,促进依法理财,建立健全全面规范、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、关于印发《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》的通知(吉财预[2016]97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,是指经吉林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、决算及报表。
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是: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。除涉及国家秘密外,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开,不得少公开、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,保证公开内容全面、真实、完整。
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是:公开及时,内容准确,形式规范。坚持问题导向,重视公开实效,回应公众关切。方便社会监督,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、看得懂、能监督。
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
第五条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在吉林省教育厅领导下,组织开展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;
(二)制定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;
(三)负责向社会公开学校预决算,向吉林省教育厅报告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。
(四)树立依法公开观念,增强主动公开意识,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,加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。
第三章 公开内容
第六条 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,包括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,其中: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。
第七条 学校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3张报表,包括:①收支总体情况表。②收入总体情况表。③支出总体情况表。
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5张报表,包括: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。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。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。④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。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。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。
第八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。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按“因公出国(境)费”、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”、“公务接待费”公开(其中,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”应当细化到“公务用车购置费”、“公务用车运行费”两个项目),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。决算要公开因公出国(境)团组数及人数,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,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、人数等情况,对数额变动较大的,要做出说明。
第九条 学校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同时,应当一并公开学校的主要职能、机构设置情况、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、公用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,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。
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第十条 公开项目支出表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。
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
第十一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,在学校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,汇总集中公开信息,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,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。
第十二条 经吉林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、决算及报表,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(或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)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,并永久保留,其中当年预决算信息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
2021年3月12日